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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事局 关于2007年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的公告 6 K7 A, S# G+ C) A, K6 K4 H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除招聘岗位另有年龄规定的以外,应聘人员至报名截止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7日—1989年9月27日之间出生的人员)。 3、2007年8月31日前取得职位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7年9月25—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2、报名地点:巴中市人才市场(地址:巴中市人事局二楼)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07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还应提供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同底1寸免冠彩Se近照2张,到报名地点领取填写《巴中市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通过资格审查后,缴纳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用。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相关加分资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人事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07年10月11日至12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缴费发票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笔试收取考务费50元,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在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时按规定缴纳专业科目考试费用。 四、考试 根据不同的岗位类别确定考试方法:公共科目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后,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业科目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要求的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人员条件和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计划。 1、笔试时间:2007年10月13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考试成绩加分 (1)截止报名截止之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 (2)符合其他加分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加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加分资料,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提供锻炼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 6、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加分)在巴中市人事局网站、县(区)人事局网站、主管部门网站、用人单位网站上公布。 (二)专业科目考试 1、根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并发给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对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数低于1:2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 2、专业科目考试的范围和方式见《职位表》 3、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 A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科目笔试(30%)+专业科目面试(30%)
9 j2 Q- q4 L4 m0 R3 O: t6 f* FB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科目笔试(50%)
3 T5 h# }5 F3 O& j3 K7 V! nC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科目面试(50%)
1 d* k% q7 n5 a- ]& o3 _8 R7 R% A) sD类:对实行逐轮淘汰的,只计专业科目笔试、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的具体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
/ c( |$ G( ^+ Q, H6 V六、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以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报经人事部门同意后,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医院复查一次。 , F( |, h- Y8 D4 G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人事部门同意后,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巴中市人事局网站、主管部门网站、用人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花名册》和《巴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加分材料复印件(加盖审查单位印章)报人事部门审核确认。
, |8 c* X8 e0 g* L4 l. K9 k经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并发出确认通知书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试用(见习)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招聘考务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为保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完成,欢迎社会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3、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公告由巴中市委组织部、巴中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巴中市委组织部 0827—5261369 巴中市人事局 0827—5269672 监督举报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27—12380 市纪委驻人事局纪检组 0827—52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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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职位表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 ^: q0 }+ w; O8 ^1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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