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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快讯] 遂宁:被拆迁户可拿安置费买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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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30 15: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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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出台《关于加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的通知》

  被拆迁户可拿安置费买商品房

  昨(28)日,记者从遂宁市政府办公室获悉,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的通知》。至此,从棚户区搬出来的居民将会有两个选择:搬进政府建设的安置房,或得一笔安置费自己买房。据了解,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是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我市提出力争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不低于当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40%。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这是怎样一种新模式?对棚户区居民来说有什么好处?就此记者采访了相关责任部门。

  从“搬进安置房”

  到“拿钱买商品房”

  相对于“政府建房居民住”的传统安置模式而言,危旧房棚改货币化安置就是棚户区居民自己选商品房,政府“买单”,房价超出协议部分由居民自补。

  记者了解到,我市危旧房棚改货币化安置将以政府为主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是项目责任主体,各县(区)住建局是项目实施主体。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责任部门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执行到底、一个标准补偿到底的“三个一”原则,及时公开安置补偿政策、标准、方案等信息,确保安置补偿“公开、公平、公正”。而在新模式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居民自愿”原则。

  从“长期等待”

  到“即买即住”

  从“搬进安置房”到“拿钱买商品房”,最直接的变化是想住哪儿的选择范围大多了。有了安置补偿款,居民不仅能买新房,还能买二手房;既可以在附近购房,也可以去远些的地方。与此同时,带来的变化由之前的从“长期等待”到如今的“即买即住”。

  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安置房从用地、报建到建成竣工交付使用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不仅给居民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还会产生较高的过渡费用。而推进货币化安置将有利于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实现安置住房“即买即住”,减少城镇居民过渡安置等待时间。

  从“统一模式”

  到“个性需求”

  采访中记者获悉,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其形式主要有三种,政府直接将补偿资金支付给被征收人,由其自行购买、租赁住房;由政府搭建交易平台代筹房源,为被征收人通过市场选购住房提供帮助,政府将补偿资金直接支付给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政府直接购买房源进行安置。

  具体实施过程中,政府支付方式主要是有住房一套且能满足家庭成员居住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在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完毕,项目实施主体应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人货币补偿面积的安置款及奖励、补助等费用。被征收人选择自主购房的,可根据征收协议和购房合同及fapiao,到项目征收实施主体进行结算,相互找补。

  政府还将加强政策引导,通过税费减免政策和税收减免政策以及组Tuan购买等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居民主动选择货币化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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