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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州时评] (南津北路与明霞路交界处西北侧)遂宁市遂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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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11: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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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赱,边边 于 2015-6-11 11:54 编辑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遂宁市遂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公众参与进行信息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本项目建设是为了增加区域供电电源点,改善区域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促进遂西片区片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建设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地点

工程名称:遂宁遂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供电公司。

工程地点:新建变电站位于遂宁市船山区南津北路与明霞路交界处西北侧

新建线路位于遂宁市船山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辖范围内。

1.2工程概况

1.变电站

新建遂西110kV变电站,采用户内布置,即主变采用户内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户内布置,架空出线。主变容量本期2×50MVA,终期3×50MVA;110kV出线本期2回,终期4回;10kV出线本期24回,终期36回;10kV无功补偿本期2×(4008+6012)kVar,终期3×(4008+6012)kVar。永久占地面积约0.2684hm2。

2.线路

新建遂西变至双堰变110kV线路(线路Ⅰ),路径总长约18.1km,其中与线路Ⅱ共塔段位于遂西变出线侧,长约1×5.1km,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架设,新建单回塔段长约12km,采用三角排列架设,利旧双回塔段(位于双堰变电站出线侧,双回塔一侧已架设110kV(新)堰铁线,本次在预留侧挂线,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架设)长约1×1km;导线均采用单分裂;共用铁塔108基,其中新建双回塔43基,新建单回塔60基,利旧铁塔5基,永久占地约0.438hm2(不含利旧塔基占地)。本次需拆除(原)110kV堰铁线全线长约13km,涉及杆塔50基。

新建遂西变至清河变110kV线路(线路Ⅱ),路径总长约20.1km,其中与线路Ⅰ共塔段位于遂西变出线侧,长约1×5.1km,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架设,新建单回塔段长约13km,采用三角排列架设,新建双回塔单边挂线段位于清河变电站出线侧,长约1×2km,采用单边挂线,另一侧预留;导线均采用单分裂,型号为JL/GIA-300/25;共用铁塔104基,其中利用线路Ⅰ双回塔43基,新建双回塔9基,新建单回塔52基,永久占地约0.443hm2(不含与线路Ⅰ共塔段塔基占地)。

1.3  评价标准

1.3.1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遂环函〔2014〕98号《关于遂宁遂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本项目执行如下标准:

1)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2)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3)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1.3.2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遂环函〔2014〕98号《关于遂宁遂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本项目执行如下标准:

1)工频电磁场:

①工频电场强度:居民区以工频电场强度限值4kV/m为评价标准;

②工频磁感应强度:以公众全天影响限值0.1mT作为评价标准。

2)无线电干扰:根据《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本项目线路在距边导线投影20m处、频率为0.5MHz、好天气条件下的无线电干扰限值为46dB(mV/m),变电站参照该标准执行,即距变电站站界外20m处、频率为0.5MHz、好天气条件下无线电干扰限值为46dB(mV/m)。

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 dB(A)、夜间55dB(A))

4)污水:排入设置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5)大气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参照遂环函〔2014〕98号文,本项目线路与既有220kV线路交叉跨越处、与500kV线路并行处,在距边导线投影20m处、频率为0.5MHz、好天气条件下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分别为53dB(mV/m)、55dB(mV/m);既有220kV变电站站界外20m处、频率为0.5MHz、好天气条件下无线电干扰限值为53dB(mV/m)。

1.4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均为环境保护目标。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2.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

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来源于基础开挖。施工扬尘主要集中在变电站和线路施工区域内,在短期内将使施工区域局部空气中的TSP增加。变电站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式施工,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在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如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施工现场不设置搅拌装置,直接外购商品混凝土;线路施工集中在塔基处,施工点分散,各施工点产生的扬尘量极小。可见,本项目施工期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噪声

本项目新建变电站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具和运输机械,在基础施工阶段场界噪声源强最大值为100dB(A);施工准备阶段和设备安装阶段场界噪声源强最大值为80dB(A);本项目新建线路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塔基施工,施工点分散,施工量小,噪声低,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不会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3)废水

本项目变电站和线路位于城区段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既有的城市污水设施收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线路位于城区外段施工人员就近租用现有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产生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新建变电站和线路位于城区段施工人员夜间返回住宿地,昼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利用城市垃圾箱统一处置;线路位于城区外段施工期就近租用当地民房,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处置,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拆除固体废物主要是拆除的(原)110kV堰铁线和铁塔,包括可回收利用部分和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如塔材、导线、金具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如绝缘子、建筑垃圾等由建设单位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场处置。

5)水土保持

本项目建设水土流失量较小,不会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不会改变当地区域土壤侵蚀类型,其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营运期影响主要是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无线电干扰以及噪声影响等。

2.2.1电磁环境影响评价:

1)电磁环境质量现状

经现场监测,本项目所在区域工频电场强度满足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4 kV/m的评价标准,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0.1 mT的评价标准,无线电干扰满足频率为0.5 MHz的好天气条件下55dB(mV/m) (500kV部分)的要求、 53dB(mV/m) (220kV部分)的要求、 46dB(mV/m)(110kV部分)的要求。

2)电磁环境预测评价分析

① 通过类比分析,本项目变电站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无线电干扰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

② 通过模式预测,本项目新建线路采用拟选塔中最不利塔型,按电力设计规程要求(在非居民区内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6.0m,在居民区内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7.0m)进行实施,利旧双回塔段利用既有线路铁塔,按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9.0m进行架线,建成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无线电干扰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

2.2.2声环境影响评价

1)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场监测结果,本项目所在区域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昼60dB(A)、夜50dB(A))。

2)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根据模式预测,本项目新建变电站投运后站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类比分析,本项目线路投运后产生的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2.2.3废气、废水、固废影响

本项目变电站运行过程不排放废气,废水仅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污水管网;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

本项目新建线路投运后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不会影响当地大气、水环境质量。

2.2.4公众咨询情况

本项目为110kV输变电工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属于强制开展公众参与的范畴,但为了宣传本项目有关环保知识,解释本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在方案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征求了当地政府部门的意见,当地政府部门对本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了确认。在本次评价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在本项目所在区域居民分布较多的地区进行了现场公示,重点对评价范围内的主要保护目标进行了公众调查。

在现场张贴公示时,现场人员就本工程建设内容及产生的环境影响对当地居民进行了解释,就当地居民关心的问题作出回答。在公示期间,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收到工程所在地单位和个人有关工程情况的相关反馈意见。

在现场调查期间,环评人员和建设单位代表就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还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共91份,收回91份,其中团体(人民政府和街道办)2份、个人(居民代表)89份。调查结果显示,本次所调查团体2份均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受调查的个人中86.5%支持本项目建设,1.1%反对本项目建设,12.4%持无所谓态度。

公众关心的问题依次为:电磁环境影响53.9%、占地22.5%、噪声影响15.7%、通信5.6%和水污染1.1%。根据评价结果,本项目投运后在居民区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及噪声满足评价标准,公众所关注的问题不会成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制约因素。鉴于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关心的问题认识深度不同,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还需加强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相关知识和环境影响的宣传和解释,以减轻公众对本项目的疑虑,顺利推进工程建设。

2.3.污染防治措施

2.3.1电磁环境影响主要防治措施

1)变电站

①采用户内布置,配电装置选用GIS户内布置;

②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③金属构件须做到表面光滑,避免毛刺出现;

④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2)线路

①本项目新建线路路径选择时尽可能避让集中居民,利用既有线路通道时对不能避让但能满足规程要求并不影响施工和安全的零星居民进行跨越,在北固乡窑湾村和新桥镇高岩村陈胜庆等居民处跨越房屋时导线对地高度应不低于20m,在新桥镇高岩村唐小丙等居民处跨越房屋时导线对地高度应不低于15m;

②本项目线路在遂西变电站出线侧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8.0m,线路利旧双回塔段导线实际对地最低高度为9.0m;新建线路位于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6.0m,位于居民区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7.0m;

③本项目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跨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④本项目线路交叉跨越通讯线时,其净空距离满足《送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DL/T5033-2006)的要求;

⑤双回塔段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架设。

2.3.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设计阶段

①新建变电站采用全户内布置,选用噪声级低于65dB(A) (距变压器1m处)的主变压器,主变室墙壁内衬吸声材料,采用隔声门;

②线路路径尽量沿着既有电力通道和规划道路走线;

③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

2)施工期

1)变电站

①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

②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

③避免推土机、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④基础施工前先修建围墙;

⑤基础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若由于施工工艺要求需延长至夜间施工,需提前对附近居民进行公示。

2)输电线路

施工点分散,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

2.3.3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变电站和线路位于城区段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既有的城市污水设施收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线路位于城区外段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

2)运行期

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污水管网。

2.3.4固废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变电站和线路位于城区段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利用城市垃圾箱统一处置;线路位于城区外段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

拆除固体废物中可回收利用固体物如塔材、导线、金具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固体物如绝缘子、建筑垃圾等由建设单位清运至建筑垃圾场处置。

2)运行期

变电站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

2.3.5风险事故防治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风险源主要是变电站主变事故时发生变压器油泄漏,事故油经站内设置的事故油池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不外排。

三、环境影响综合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评要求,无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为110kV输变电项目,采用的技术成熟、可靠,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按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落实后,项目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及噪声能满足相应环评标准要求,对当地声环境、电磁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有功能。在环境保护目标处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和无线电干扰、噪声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限值要求,从环保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索取信息及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类别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名称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供电公司

四川省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朱翔

张亚军


地址

遂宁市船山区东平中路388号

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1号


联系电话

0825-5582059

028-68122822


手机

15282546275

15982041121


电子邮箱

383784118@qq.com

278492010@qq.com


五 、环评工作程序和审批程序
    主要是针对环评报告中的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污染防治措施和评价结论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公众意见,特别请相关公众对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和相关补充信息。详细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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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12: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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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12:15: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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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12: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现在船山和安居的新建电力设施都是国网在负责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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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14: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热电厂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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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23: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简政放权在哪里


这个都要批实在不懂


企业自主行为就可以了,报批就是垄断的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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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2 21: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附近地皮又不值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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