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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重型货车使用其他车辆的行驶证和号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使用其他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6月2日,遂宁交警直属一大队对驾驶员唐明(化名)作出罚款10000元、扣6分的处罚。据悉,这是遂宁自“飓风行动”以来单笔处罚额度最高的一笔罚款。
5月16日,遂宁人唐明驾驶一辆重型货车在该市西山北路行驶时,遂宁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例行检查,发现此车问题多多:使用其他车辆的行驶证和号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民警立即将其暂扣。
按“道法”和《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规定,唐明应受到以下处罚: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应处以保额2倍的罚款即8910元;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应处以1000元罚款……交警决定对其“数罪并罚”,罚款10000元、扣6分。
按规定,驾驶员被罚款1万元时有权利提出听证请求。唐明对照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和处罚依据后,当场表示“认罚”,对交警大队作出的处罚不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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