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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遂宁市市中区粮食原种场改制时,省农业厅及相关兼并协议中都明确“职工生活区用地划拨遂宁市市中区农业局管理使用,用以保证职工的住房问题,遂宁市市中区农业局及兼并双方需妥善解决好该场职工的切身利益及后顾之忧”。 当时吴家湾农场大约还有108名职工(含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房改时,场管委会领导分了三步走: 第一步:新楼房的集资。由于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以及考虑到还有旧楼房和小青瓦房的分配,部分职工放弃了新楼房的集资。 第二步:旧楼房的分配。由于旧楼房数量不够,场管委会领导采取捻阄的办法解决这一难题,捻到阄的职工在补交5000元集资款后办理了旧楼房的分户产权。 第三步:小青瓦房的分配。在认真贯彻省农业厅“川农业函(1999)第280号文件《关于遂宁市市中区粮食原种场土地使用权权属变更问题的批复》,秉承着“人人有房住”的原则,场管委会领导安排剩余8户未享受到新楼房集资和旧楼房分配的职工继续居住在小青瓦房。并承诺“省农业厅有文件,划拨出来作为职工住宿生活区使用管理的10多亩土地要保障所有职工的生活居住,小青瓦房以后哪个单位来拆除开发,哪个单位来解决你们的住房问题”。 期间我们也多次向有关单位领导反映,希望给我们小青瓦房办理产权,但因为“小青瓦房过于老旧”,“领导换届,需要研究”等原因无法办理,推迟至今未果。 现该处小青瓦房、土地产权已变更登记给国资局(天泰公司),经专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不适合居住。船山区农业农村局、国资局、遂宁市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8户职工没有小青瓦房产权,现该处权属区国资局(天泰公司),权属明晰,不存在向其他非利益相关方赔偿”为借口,歪曲事实,简单粗暴地剥夺8户职工应该享有的房改福利权利,并对这里断水、断电、断气,强制要求职工搬迁。且在不执行区政府2019年第94次常务会议决定“对未享受集资建房和旧楼分配的8户职工按照现行市场二手房估算价值进行补贴,相关经费由遂宁市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垫支”的情况下,在2021年12月22日上午9点左右,在还有职工未搬迁的情况下,借“拆危”名义对该处实施野蛮强拆。未出示任何强制拆除行政审批手续,规避法定的征收补偿程序,动用100多名保安,损毁未搬迁职工室内财产,侵害被拆迁人的人身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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