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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公安] 遂宁公安招聘78人,请抓紧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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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9 20: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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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遂宁公安

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

船山公安、射洪公安、蓬溪公安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

共计78名

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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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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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6名,派遣至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监察留置看护辅警26名,限男性。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2006年1月11日前出生)以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1日后出生);

4.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并能适应封闭式管理;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及日期详见文末。

2.报名手续:本人持报名表(各报名点领取)、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另交复印件各两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具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技能证书、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述材料不齐人员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

(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笔试、面试,所有参加了面试的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提前做好评估,自行决定是否适合参加体能测评,并将体能测试当日签写的《体能测试安全责任保证书》(各报名点领取)交现场工作人员。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三)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结果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通知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在应聘且已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员中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天辰人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公司将招聘的人员派遣至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并服从统一调配。

四、相关规定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购买五类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聘用人员需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以及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必须在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民警带领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咨询电话:

0825-3126068

报名地点:

天辰人力办公点(育才西路35号)、镇江寺零工驿站(北辰街48号)、船山区零工市场(南津北路252号)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日期:

1月12日-1月31日的工作日。

上午9:00-12:00点,下午14:00-17:30。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射洪市公安局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为射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满18周岁(2006年1月24日前出生)以上,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23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身心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聘用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具有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择优聘用男性警务辅助人员39名,其中特警大队29名、交警大队10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23日的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地点:射洪市太和街道新阳街496号原检察院二楼报名处。

4.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另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于2月23日9时统一公布在射洪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外,请按通知要求在射洪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体能测评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笔试、面试,所有参加了面试的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三)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结果,由用人单位研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在射洪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体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在应聘且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员中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合格,根据招聘主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招聘人员自上班之日起与招聘主体建立劳动关系。

四、相关规定

(一)辅警薪酬按射洪市公安局相关薪酬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购买五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聘用人员需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以及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市公安局民警带领下协助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五、附则

(一)本公告由射洪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825-6635116 19908056328(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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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力量,提高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水平,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蓬溪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经蓬溪县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13人,主要从事留置看护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符合体能条件;

4.年龄18-35周岁(1989年1月23日至2006年1月24日期间出生的),身高168cm以上;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如搜救、排爆,有武术散打基础,有田径类、足球、篮球、体育特长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其他有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方法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张,于2024年1月23日至2月23日的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到蓬溪县公安局辅警管理科(城南新区普宁路蓬溪县公安局大楼620办公室)报名,并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5395539

2、招聘程序:根据岗位进行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        

1.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政审: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应聘且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递补,体检合格参加政审,在政审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岗前培训及聘用: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且无其他不良反映者,开始试用期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规定

1.根据报名情况,聘用职位未形成竞争,视情况缩减和取消聘用员额。

2.聘用人员需参加公安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蓬溪县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必须在县公安局民警带领下协助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五、聘用及待遇

1.合同签订: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蓬溪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补贴,其中基本工资和补贴按月发放,绩效根据岗位风险和工作强度确定差额标准,并提供工作餐。同时,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险,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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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船山公安分局、射洪市公安局、蓬溪县公安局

责编 | 蔡鸿帆 杨晶晶

审核 | 陈俊谋 贺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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