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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888765433 于 2011-5-29 09:47 编辑
从风流女到董事长
遂宁这个女人不寻常!
一段时间以来,一个风流女略施伎俩,就把董事长前夫送进班房,而由自己登上董事长宝座的曲折故事,在遂宁广为流传。不少人都想一睹她的真面目,她是怎样成功的呢?
风流女游街成名人
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初小毕业不久的蒋某成了县针织厂的一名女工,不久便结婚生子,一连生了三个女儿。这时候她还年青,颇有风韵。其风流韵事的细节已不可考,但老一辈人还记得,她有两个极具特Se的雅号:一曰“小安逸”;二曰“吸精犯”。上世纪七十年代,由于风流过了头,她被当时的治安机构勒令在电影院门前,当众交代有伤风化的丑行,那场面十分地轰动。然后她被送进公安“拘留所”交代问题,最后的结果是她被弄上一辆货车游街,胸前挂一双破鞋,头发从中间用推剪剃出一条通道,当地民众称之为“中间柏油路,两边栽桉树。”由此她在遂宁当地一举成名。
然而,谁也没有料到,正是因为她成了名人,反而在她的周围吸引了一批青年,成了她的粉丝,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改嫁勾起富贵梦
七十年代末,她相中了未婚青年王某。王当时是县百货公司采购员,后来当了百货大楼的副总经理。王与她的交往最初不过是逢场作戏,但最终却没逃过蒋的手板心。她亲自出马吓退了王某的女朋友,她手下的男青年也对王施加了强大的压力。最后,蒋与丈夫离了婚,然后嫁给了王某。王事后吐露:我要不同意的话,她要寻死!
1992年,王某辞职下海,承包了乡镇企业“政府街商场”,改名为“新世纪商场”。新商场装饰一新,专营中高档商品,由此一炮打响,成了遂宁的知名企业。各种荣誉纷至沓来,报纸的赞誉连篇累牍。不久商场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王某本人成了优秀企业家,民革副主委,市人大代表、常委。
1994年,蒋某以针织厂退休女工身份到新世纪公司作临时工。不久当上了公司副总经理,虽然只是分管财务,但在业务、人事方面,却有实际的主导权。她的“聪明才智”令不少男士汗颜。例如,她在枕边怂恿王免去某人的职务,然而当着某人的面,又假充好人;王对员工承诺的事,第二天便会翻悔。于是公司员工终于明白,蒋才是当家人。由此蒋开始在公司发号司令,颐指气使。
蒋并不满意这种地位,她自称是“事业型的女强人”,她想要的是当董事长,做一回既“富”且“贵”的女强人。这对夫妻为了争夺权力,开始了家庭战争。2005年,两人终于协议离婚,各分得公司28%的股份。但她只是一名大股东,离她的目标还有一步之遥。
“巧”送前夫进监狱
从2006年开始,蒋着手实施打垮前夫王某的计划。首先是举报新世纪公司偷税。她分管财务,有的是证据;王某是法定代表人,偷税难脱干系。但是,举报迟迟不见效果。她听信了巫师的话,画了一张符,写上王某的生庚八字,睡觉时垫在屁股下。巫师说三个月后王某就会大病,或者消失。但三个月后却没有效果。巫师这才说明,还须与人作爱。她煞费苦心,才勾引到一个青壮男子。事后她对一个知己(此人已实名举报)说,她为此费了不少工夫。
2007年6月,在经历了巫师失败后,她与市司法局一个干部(律师)余某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是把王某送进监狱,酬劳15万元,方法是以民事诉讼开路,查封公司帐册,找出问题,然后以司法建议书形式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刑事起诉。(此事已实名举报)
2007年9月5日,蒋在余某的办公室签订了这个协议后,预交现金10万元。2007年9月14日,新世纪公司召开董事会。余某决定就在当天上午法院来三个人查封公司帐册,以示打击。但因为其中一个执法官昨晚醉酒,只好改在下午查封,错过了阻扰董事会的良机。
2008年7月,蒋的律师余某与安居区法院副院长方某(已判刑)密谋,以公安机关的机密刑侦材料(司法审计报告)为证据,在没有管辖权的安居区法院违规立案,起诉王某职务侵占、赔偿第三人(新世纪公司)400万的民事侵权赔偿案,然后以虚假、不足的抵押物查封、冻结了王某的全部个人财产(包括房产、现金、股票),为她当日后当董事长铺垫道路。
2009年1月,遂宁市船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新世纪公司偷税和王某职务侵占案。蹊跷的是,举报人蒋某是以新世纪公司代表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一审二审都是如此。她状告新世纪公司偷税,现在她又被指定代表公司,和她个人请的律师一起为新世纪公司辩护。
2009年7月4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偷税罪判处王某三年徒刑,以职务侵占13·8万元判处4年徒刑,合并刑期7年。
造假当上董事长
2009年1月2日,蒋以副经理身份,乘夜偷走了挂在墙上的营业执照(正本),公司随即向派出所报了案。1月5日,蒋某安排人私刻了新世纪公司公章,向船山区公安分局申请另刻两枚公司印章,在申请表上,她模仿董事长王某的笔迹签字。公章随即到手。
2009年1月8日,蒋某在四川日报上刊登虚假公告,谎称新世纪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遗失。
2009年2月3日,蒋某在遂宁日报刊登公告,宣布与一个叫韩本富的人联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可是韩本富根本不是股东。
2009年2月18日,蒋某的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的会议地点是遂宁党校三楼会议室,但最后却在党校一楼茶馆里召开。菜馆门前约50名保安把门,只有挂着胸牌的人才能入内。100来名股东在门外抗议,惊动了巡警和电视台。然而开会的“股东”只有87人,事后确凿的证据表明,只有几名真股东,其余全是花钱雇请的社会人员。
蒋某未经上届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罢免了上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她家里口授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一跃荣登董事长宝座。
2009年2月24日,省工商局未经审核,未核对档案备案资料,于当天在官方网站公布:四川遂宁新世纪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仍是王克东”。匪夷所思的是,省工商局2月26日发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却并非变更,法定代表人却变成了蒋某。
真相大白于天下
从2009年初开始,新世纪公司的200多股东就开始了集体维权行动。2009年5月,蒋某私刻的公章进行了“司法鉴定”。2009年12月25日,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撤销了骗刻公章的行政许可,收缴了骗刻的两枚印章。2010年2月,蒋某再次在成都东城根街私刻了两枚印章,继续行骗。此外,针对省工商局的法人变更登记,股东通过信访、行政复议向省工商局十次递交材料,尽管虚假的申报材料已经证实,但省工商局至今仍未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9年3月,147名股东(后增至184人)委托代表,对蒋某的违法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提起诉讼。2009年12月底,遂宁市中院以诉讼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了股东们的起诉,令股东们的情绪跌至最低谷。2010年1月,股东代表再次向船山区人民法院起诉。2010年6月23日,法庭第二次开庭审理。原协助蒋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6名核心成员,全部反戈,成为股东们的证人,充分揭露蒋某的桩桩违法事实。2010年11月27日,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蒋某未向上届董、监事会请求,便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属违法召集,其所有决议“自始无效”。二审中,蒋某对违法事实没有提出任何相反证据。这些违法事实包括: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违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花钱雇请人员冒充股东;事前在表决票上划符号进行假选举;非股东主持临时股东大会;口授炮制假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假签名捺印;非职工冒充职工代表。
蒋某窃取新世纪公司董事长职位期间,共收取公司资金约1300万元,除偿还银行贷款后,尚有400余万是通过个人帐户开支的,而她的“公司”基本上只有她与出纳两人。她是怎样开支这些公款的呢?没有人知道。最令股东揪心的是:2010年5月,蒋某擅自将公司位于黄金口岸的6号门面低价出售。该门面面积116平方米,每平方米评估价高达7万元。但她居然能通过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作出每平方米2·2万元的裁定,直接将该门面出售给他人。幸好由于股东的强烈反对,中院执行局才收回了成命,另行组织拍卖,使她鲸吞公司280万的阴谋功亏一篑。
目前,新世纪公司股东诉蒋某临时股东大会效力确认纠纷一案正值二审期间。一审尚未宣判前,蒋某曾经公然叫嚣:“我要拿1000万把这个案子摆平!”她甚至当面嘲笑股东:“你们想打赢这场官司,做梦去罢!”然而她并没有赢得这场官司。这使股东们充满了信心。但是,她的夺权阴谋一路顺风顺水,难免没有一个利益集团、一些权势人物在幕后支撑,正义最终能够战胜邪恶吗?风流女的富贵梦能圆吗!遂宁群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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