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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是通过相亲认识的,我家虽不富裕,也不算高收入者,但父母很疼爱我,最近发现老婆怀孕了(40多天)父母愿意拿出所有的积蓄给我买房,计划买个100平方左右的房子,我和老婆同时看中了河东奥城花园的房子,总价算下来将近50万,父母有30多万愿意全部拿出来,再加上这几年我上班存的10来万,父母说她在去向亲朋借几万,基本可以一次性付款购房。( M9 y1 u9 U9 K+ u
0 m" t+ p0 Y3 T1 y. I j 原本这是皆大欢喜的事,可前天,岳母看到新婚姻法后,就打电话逼我房缠怔上必须加上他女儿的名字。 理由是我们是奉子成婚,她又不便上班,而且有几万欠款,本来父母说就只写我的名字,因为新婚姻法还未出台前,这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岳母当时也未反对。现在的话,只要去公证处做个公证,证明是父母出钱赠我的房,那它就是我的一人财产,可这样对我老婆太不公平了,她嫁给我这个自私鬼真是看走了眼。我对岳母说,这房款是我父母多年的积蓄,就算我同意加老婆名字,我父母也未必同意。电话里,我和岳母的关系似乎就这样搞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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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孕妇老婆一直不肯理我,我担心这样会不愉快的心情会对肚子里的宝宝不利,可房款毕竟是我父母多年的积蓄,房子由夫妻共同财产变成我的个人财产也不是我家故意的,我到底该不该在房子上加老婆名字让她这个孕妇天天有个好心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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