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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17: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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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邻居出去耍小女孩借钱买门票看灯会 中了一台液晶电视
邻居阿姨却要分钱 两家人反目
新闻提示
跟随邻居阿姨一起出去耍,偶然路过灯会现场,便决定一起去看灯会,由于身上的钱不够,邻居阿姨便借了十元钱给她买门票。灯会抽奖,谁也没想到她手里的门票竟中了一台液晶电视,回家后邻居阿姨竟要求分钱,两家人为此闹得不可开交。
30元门票
找了3个人才凑齐
2月4日下午,南苑社区居民王倩楠跟随玩伴、邻居阿姨及邻居阿姨的孩子一同出去玩耍,偶然途经河东灯会展,由于身上并未带够买灯会门票的钱,王倩楠便决定回家。邻居阿姨打电话给王倩楠的母亲,电话中母亲也让王倩楠回家。但是从未去过河东的王倩楠找不到回家的路,邻居阿姨便主动借钱给她买门票。
“灯会门票30元,我身上当时只有5元钱,邻居阿姨的孩子欠我5元钱,另一个同去的玩伴借给我10元、邻居阿姨借给我10元,灯会门票的钱就凑齐了。”王倩楠回忆道,在邻居阿姨的提议下,他们4人一同前去看灯展。
借钱买的门票
中了一台彩电
“因为钱不够,我原本并没打算去看灯会,但又怕一个人回家,邻居阿姨又说借钱给我买门票,我才决定随同他们一起去看灯会。”据王倩楠介绍,参观完灯会展后,他们就打算回家,但是听见旁人说待会还有抽奖活动,便决定等候抽奖。当主持人宣布一等奖门票号码的时候,看见自己没有中奖,便再次准备离去。
然而,当王倩楠走出灯会展区的时候,却听见主持人念出了自己的门票号码。兴高采烈的她立马回去领奖,发现自己居然中了1台26英寸的海尔液晶电视。
“或许是邻居阿姨不高兴,回去的路上,我一直是自己提着电视机,邻居阿姨一点忙也没有帮。”王倩楠告诉记者,领取了奖品过后,她一个人提着电视机,就连上公交车台阶邻居阿姨也没有伸出援助之手。
邻居阿姨要分钱
两家人反目
“在公交车上的时候,邻居阿姨就给我妈妈打电话说要分钱。”当天晚上,王倩楠回到家后,母亲立马将王倩楠在邻居处借的10元钱还了,还拿出200元表示感谢。据王倩楠母亲介绍,邻居接受了10元钱后并不接受200元的感谢费,并称道“两百元你是想打发叫花子啊?我不带你女儿出去耍,你女儿会中这个奖么?”
“要求分钱的那个妇女找他们家闹了几次架了,把人家的家门都踢破了,我们大家都劝,毕竟她这样的行为太要不得了!”据附近的居民介绍道。
就此,记者咨询了四川弘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均,王晓均律师认为,小女孩王倩楠与邻居阿姨形成了借贷关系,王倩楠用借贷的钱购买门票,已经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所中的彩电应归王倩楠所有。
(实习生 朱娟 记者)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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