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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遂宁市船山区凯旋路派出所辖内临江花园一租住户,因楼房下水管道设计严重不合理,经常发生下水道堵塞,发生后一般就是在楼道间找个小广告让疏通下水道的来解决了事,但在3月21日的一次疏通中,由于工人操作不当将下水管道捅破(具体报道《遂宁晚刊》3月24日第4版有详细报道,链接:http://snrb.snxw.com/pdf/sczm/html/2012/655.2012.03.24.html)。目前,我已为楼下重新吊顶和处理墙壁垫付了950元,剩下的床上用品大概还需赔偿1000多。事发后,作为我们小老百姓永远相信那句话:“有困难,找民警。”结果,亲爱的警察同志在电话中表示这不是刑事或者治安案件,且也没找到捅破管道的工人,无法受理。事情见报后,我们拿着报纸于26日下午去凯旋路派出所找社区民警再次请求帮助,接待的民警同志明确答复仍然是不属他们的管辖事项,且被告知即使我们把当事工人找到一起也不负责调解!完了,瞬间想起坊间传说的那句话:“找警察,你****!”。当然我们小来百姓固不懂得你们民警所谓的管辖事项,但只是想问下个别亲爱的民警同志:你们大案管不了,小事不愿管,拿着纳税人的钱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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