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1653|回复: 5

[遂宁杂谈] 有车车的人注意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12 17: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遂宁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孙小     姐和丈夫程先生都在奉节县新政镇工作,但把家安在了距离不远的奉节新县城里,为节省车费钱,他们上下班常搭乘朋友、熟人的“顺风车”。  2008年6月23日,程先生所在的巫山县某行政单位(后简称某单位)正好有返回新政镇的小客车。于是一大早,孙小     姐便搭上了这趟“顺风车”,高高兴兴去上班。
  然而,当车行至公桃公路11公里处时,小客车驶出车道,翻到公路右侧48米的高坎下,造成孙小     姐等多人受伤。事后,孙小     姐等受伤人员被紧急送往奉节县人民医院抢救。经诊断,孙小     姐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等。孙小     姐住院治疗48天后出院,花掉医疗费2.69万元。
  经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由小客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孙小     姐等人不担责。
  “好意搭乘还要赔钱?”
  车祸发生后,孙小     姐就一直找某单位索赔,“我是坐你们单位的车出事的,找你们单位索赔天经地义。”对此,某单位的负责人觉得很委屈,“孙小     姐是主动搭车,而且还是免费的,我们做了好事还要赔钱?且该赔多少也没一个标准?”
  因意见分歧严重,赔偿一事一直拖着。去年8月2日,孙小     姐聘请律师准备打官司。谁知一个星期后,她因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内固定物取出手术再次入院,住院19天,花了医疗费7708元。
  出院后,孙小     姐一纸诉状将某单位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17.3万余元。同时,孙小     姐申请了伤残等级鉴定。去年8月30日,经鉴定,孙小     姐的伤残程度为8级伤残。
  法院:车方担七成责任
  庭审中,双方围绕赔偿责任的分担比例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孙小     姐及其代理律师认为,孙小     姐搭便车的行为属“好意同乘”。所谓“好意同乘”,是指搭乘人经车辆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同意并无偿搭乘的行为,双方均应当分摊责任。
  奉节县法院审理认为,小客车搭乘孙小     姐等人没收任何费用,属于“好意同乘”,是一种无偿服务行为,故同乘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人员受伤时,作为免费同乘人员的一方,应自行承担部分风险,负三成责任;孙小     姐系无偿搭乘,根据公序良俗原则,可酌情减轻某单位的赔偿责任。故某单位应承担七成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一审判决孙小     姐的各项赔偿金共15.7万元,某单位承担10.99万元,余款4.7万元由孙小     姐自行承担。
【免费开发】 网站建设 / 微信开发 / App制作 / 小程序开发 微信号:snwzj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12 17: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心难做
【免费开发】 网站建设 / 微信开发 / App制作 / 小程序开发 微信号:snwzj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17: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免费开发】 网站建设 / 微信开发 / App制作 / 小程序开发 微信号:snwzj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12 17: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有车车的人都会搭乘朋友、亲人、熟人,请把帖子看完

孙小     姐和丈夫程先生都在奉节县新政镇工作,但把家安在了距离不远的奉节新县城里,为节省车费钱,他们上下班常搭乘朋友、熟人的“顺风车”。  2008年6月23日,程先生所在的巫山县某行政单位(后简称某单位)正好有返回新政镇的小客车。于是一大早,孙小     姐便搭上了这趟“顺风车”,高高兴兴去上班。
  然而,当车行至公桃公路11公里处时,小客车驶出车道,翻到公路右侧48米的高坎下,造成孙小     姐等多人受伤。事后,孙小     姐等受伤人员被紧急送往奉节县人民医院抢救。经诊断,孙小     姐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等。孙小     姐住院治疗48天后出院,花掉医疗费2.69万元。
  经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由小客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孙小     姐等人不担责。
  “好意搭乘还要赔钱?”
  车祸发生后,孙小     姐就一直找某单位索赔,“我是坐你们单位的车出事的,找你们单位索赔天经地义。”对此,某单位的负责人觉得很委屈,“孙小     姐是主动搭车,而且还是免费的,我们做了好事还要赔钱?且该赔多少也没一个标准?”
  因意见分歧严重,赔偿一事一直拖着。去年8月2日,孙小     姐聘请律师准备打官司。谁知一个星期后,她因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内固定物取出手术再次入院,住院19天,花了医疗费7708元。
  出院后,孙小     姐一纸诉状将某单位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17.3万余元。同时,孙小     姐申请了伤残等级鉴定。去年8月30日,经鉴定,孙小     姐的伤残程度为8级伤残。
  法院:车方担七成责任
  庭审中,双方围绕赔偿责任的分担比例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孙小     姐及其代理律师认为,孙小     姐搭便车的行为属“好意同乘”。所谓“好意同乘”,是指搭乘人经车辆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同意并无偿搭乘的行为,双方均应当分摊责任。
  奉节县法院审理认为,小客车搭乘孙小     姐等人没收任何费用,属于“好意同乘”,是一种无偿服务行为,故同乘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人员受伤时,作为免费同乘人员的一方,应自行承担部分风险,负三成责任;孙小     姐系无偿搭乘,根据公序良俗原则,可酌情减轻某单位的赔偿责任。故某单位应承担七成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一审判决孙小     姐的各项赔偿金共15.7万元,某单位承担10.99万元,余款4.7万元由孙小     姐自行承担。
【免费开发】 网站建设 / 微信开发 / App制作 / 小程序开发 微信号:snwzj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22: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心无敌,好人难做
【免费开发】 网站建设 / 微信开发 / App制作 / 小程序开发 微信号:snwzj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3 09: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现实  说道钱就没那么多好人了哦
【免费开发】 网站建设 / 微信开发 / App制作 / 小程序开发 微信号:snwzj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