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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国土资公〔2013〕1号 蓬溪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拍卖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情况: 以上宗地土地用使用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70年。具体要求和其他规定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公开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现状交地,增价方式竞得,以最高竞价并经确认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四、有意参加竞买者在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时间8:30-11:30, 15:00-17:30)前往蓬溪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赤城镇政通街88号)提出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经资格验审合格后,于2013年2月5日上午10时在县政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参加公开竞卖。 五、竞买人可于2013年1月14日起(节假日除外)到县国土资源局购买相关文件。 六、其他需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附属物(含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由土地竞得人依法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申请协调迁移清理,所需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网络、口头竞买申请。 (三)合同约定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规定: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竞买人必须缴纳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6个月内再付土地成交总价款的30%,余款在12个月内全部付清。 七、此公告可登录蓬溪县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gtj.pengxi.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网(http://www.sclr.gov.cn/)。 八、联系方式与开户银行及账户 联系单位:蓬溪县国土资源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 联系人:廖先生 许小姐 联系电话:0825—5423897 保证金开户银行:遂宁市商业银行蓬溪支行 开户单位:四川省蓬溪县财政局 帐 号:6621010121000001288 蓬溪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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