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看同一国土下的
案例二:近40万重新返回业主的兜里
07年10月份,有群众通过民心网反映普兰店市南都欣城大连好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乱收费现象严重。经大连普兰店市纪委调查,由于该公司未经城建部门的资质证明,未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于2007年1月1日起对南都欣城实行了物业管理并开始收费。该企业未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收取了以下三项费用:(1)物业管理费每年每户209.70元,共收400户,合计收费83,880元。(2)业户《住户证》每证10元,共收800人,合计收费8,000元。(3)南都欣城依据国家建设部110号文件《城镇居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与住户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收取装修保证金每户1,000元,共收420户,合计收费420,000元。对已装修好的住户全额退还113户,共计113,000元,帐面余额307,000元。以上三项收费合计398,880元。以上收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为违法收费。关于乱收费问题,责令退还全部违法违规收费,并由物价部门对该公司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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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小区里停车超过10分钟,11分钟就收费5元,请问这样收费标准经过物价局核准没,经过房产局物业管理所审批没,经过广大业主同意没?如此黑心收钱,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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