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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的百姓找政府机构办事,有多少百姓能知道他要办的事具体找那个单位的?没有几个人完全知道,不足万分之一或者十万分之一。政府机构本职就是为人民办实事,解决难题的。然而,百姓却不知道找那个具体单位办理(总是被踢皮球似的推来推去)。怎么样才能让老百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呢?我们可以利用公共区域(公交站、休闲广场、公园等)公布办事指南,什么事找什么单位全都写在上面,让百姓自己对号入座。这样也省了很多麻烦(比如:本来应找安检局的就不会张冠李戴地找质检局了),如果说连这些基本的办事指南都不愿意公开,那么政府机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不是显得苍白无力呢??作为当地政府领头羊,我认为应该这么做。让政府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全部公开化,并且我还会利用空余时间到居民集中的地方去散散步,和百姓拉拉家常,真正的了解百姓需要什么,他们的想法是什么,我们这个城市的建设、农村的建设那些是老百姓想看到的,那是又是形势工程等,只有老百姓他们自己知道自己想要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才是最舒适的。百姓能安居乐业了,那么水就风平浪静了,也就安心载舟了(做这些事情必须得学学古人,微服私访。现在媒体、科技等都很发达了,做这些事最好不能让这些人知道,不然你就了解不到真实情况)!外国人的高官都可以下班后自己开私家车买菜,中国人为什么不能,这点我觉得值得国人借鉴,关键是看你怎么对待这件事情,能否坚持地做好每一个事情...... 2、对于公司(企业)经商的这部分qun体。首先,我们应加大工商局、人社局等部门的力度,凡是合法的经营的公司,都必须用正规的国家fapiao,正规的招聘人才,签定劳动合同!审计部门等各监管部门可以对每个公司(企业)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审计。小型企业以及小商小贩该免税的也决不收他任何税收或以任何形势收取费用(即:不该收的坚决不收,该收的一分不少)。这里得强调一点,就是执法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这个不难。首先严明纪律,凡是徇私舞弊者一律开除公职,谁都不例外!(可能有些人说是不是太狠了点,谁没有点亲戚朋友啊??错,试想一下,如果大家都可以里边过一点,那么整个社会就会一如既往、周而复始地运转成现在的这个模式,不是说要你六亲不认,而是要给亲朋好友讲清楚这个道理:法律大于人情,只有人人都遵纪守法了,社会的次序就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了!)只有你把“这号人”的饭碗端了才能引起“另一部分人”的重视。商业企业的税收目前是我们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所以,对于小企业,应该扶持的一定要扶持,大企业该管理的一定要管理!既不能避重就轻,也不能“一杆子打死”,如果我是市长或市委书记,我就会隔三差五地去农贸市场、商场、工业园区等商(企)业集中的地方听听民声(可以学学李世民用魏征嘛,说得对说得好的采纳,说的不好的,错的就全当没有说嘛。这个“度”得自己把握!)。只有更深入的了解名声,才能掌握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嘛,人人皆知的道理!可是谁又真正地做到了呢?(可能有些做了也是别有用心嘛!现在的面子工程,豆腐渣工程太多了......)难道真的是他们很忙?习主席都还有时间到各地去考查,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过往之地不扰民也不通知当地政府等......我想作为地方的一位要员,做这些都是非常平常的事,然而谁真正地去做了(做不做是一回事,做不做得好是另一回事,看你怎么对待)?中央政治局的首脑们就是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管理到每个市,所以还得要靠我们地方的一把手掌握好方向啊!这些都是由感而发,如有不妥之处,请见谅!这一点还有更详细的实际操作规范,我就不一一写了,毕竟我不是地方要员!真正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还是让真正的要员归纳建议到人大会议上去吧!(如果归纳不出来可以向我咨询,我会知无不言!把我的真正想法都可以交流出来。国家兴旺,匹夫有责嘛!) 3、对于社会上那些犯法不算不上,又爱惹点小事的人。个人认为:时下全国各地农民到城里打工的太多,导致很多地方的良田无人耕种。我的想法是,通过政府的协调,每个县或者一个地级市建立一个劳动生产基地(以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建小的可以扩大!),用于这分部人的整改教育工作。举例说明一下:张三他是一个无业游民,整天就干些小偷小摸的事,也算不上犯多大的法,这样的人也不在少数。那么我们相关执法部门抓到他以后就可以送到这个劳动基地,比如他今天偷了一百元的东西,那么他就得再这个基地干农活(这个基地可以种粮食,养家畜等,但必须是无公害的,不得使用任何农肥和农药)生产出来的产品除了他的生活费等(按市场价算)达到一百元后就可以离开该生产基地。如果他再次犯就得按当次所非法获得物品原始价格的1.5倍处理且按最高的一次违纪处理(到基地搞生产),以次类推。各种构不成违法犯罪的人都可以按此方法去操作(不管是小偷小摸、打架斗殴、酗酒滋事,与其拘留几天还不如为人民创造点有用的价值)!这样不仅有一批无公害的农产品供应市场,也减少了这部分人的不正当行为!(详细规章制度不再写出) 4、对于我们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构不成犯罪的,可以直接参考第3条的办法进行处理,让“他们”也体验一下百姓的生活是怎么样的滋味!还有一个比较奇特的想法就是:如果是犯错的人(不管是官与民)涉及到较大的而种植和养殖一时还没办法还清产值的,那么就可以到我国西北沙漠一带去参加防沙治沙的地方去种植被(每当在新闻上看到北京等地严重的风沙袭击,就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比如说,李四,他涉及到这方面的事,按当时市值算他得种植被十平方米,那么他就得种植被十平方米,并且成活面积一点都不能少,还得让其种的植被存活至少两年以上才算完成任务。当然,以上的方法都得需要有武警部门监管。而且要划分区堿,与外界物理隔离!不得用任何方式方法减免其产值(凡是执法人员违规,就必需严惩)。 5、对于我们公职人员,建议取消“高干子弟直接提干”这一条件。都中华夏子孙,起跑线得一致,不管做什么事,都得平起平坐,用自己的能力和本事说话,而不是以家庭出生、背景决定个人的命运......(这一点可能冒范了很多人,但我不得不说)。这方面,我们还得学学西方有些国家的政策,取其长补吾短!总之,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自身都不硬,你就不要打铁了! 6、关于地方政府落实国家政令、政策力度的问题。从历年来看,国家下发到地方的一些政策性文件,在老百姓那里就成了“绝密”。但会上网的人都知道http://www.gov.cn/zfwj/bgtfw.htm这个网址上面能查到全部国家下发的政策性文件,但是到了地方政府就是没有执行,或者打折扣,或者变向执行,总之是搞那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式。让百姓们有苦没地方说啊,中国为什么Shang Fang的人这么多,难道这些人真的是吃饱了没事干啊?(这个问题充分说明了政令出不了京城或者说政令出不了中南海并不是危言耸听!而是真正存在的客观事实。)作为地方一级公务人员是不是在这个问题上多多反思一下!建议:凡是国家的政令、政策性文件在什么地方执行不下去就直接追究当地党、政一把人的责任!限日期整改,如果还执行不了,那就直接开除公职!愿意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做好事、办实事的人大有人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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