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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 关于对枫树的叶子诽谤遂宁联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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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4: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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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17:00左右,一位名叫枫树的叶子的网友在遂宁网上发帖涉嫌诽谤遂宁联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针对该事件,我公司在此做出如下的回复;
1、2015年2月2号唐先生在我公司订购了一台中东版宝马X5汽车,该车裸车价为75万人民币整。2015年2月17日,上述车辆运至我公司当天,我公司即通知了唐先生前来提车。提车时,唐先生和我公司销售人员按照规范的交车流程,检查了车辆并签署了交车清单,确认该车发动机、底盘、外观、内饰等全车无任何瑕疵和质量问题 。交车后,我公司人员陪同唐先生至遂宁市车管所备案检验、上户。上述过程中,唐先生均无任何异议。
2、2015年6月10日,唐先生在使用上述车辆4个月后,到我公司对该车外观提出异议,认为车辆的外观在交车前已经过修补,并要求赔偿其三倍于购车款的赔偿。我公司秉着友好、诚信经营的精神,积极正面与唐先生沟通此事,但唐先生在未提供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始终认为此车的外观在交车前进行过修补,导致协商沟通无法进行。
3、2015年6月18日,在我公司主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唐先生组织了若干人员,拉起横幅至我公司门口寻衅滋事,已经对我公司的企业信誉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但我公司从充分尊重客户的角度,仅向辖区派出所进行了报案,通过公安机关规劝的方式,请唐先生停止不当的维权方式,而且事后我公司也未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维权。
但是,在2015年7月6日,我公司在遂宁网上查询到,我一篇陈述我公司出售一辆出售前已经修复的宝马X5汽车给唐先生的帖子,该贴虽然最后陈述唐先生已经委托了律师准备起诉我公司,但是,从帖子的陈述方式上看,作者已经就此事司法裁定结果做出确定的引人误解论述。综合上述,我公司现就此事陈述如上,并请唐生若有确定的、排他的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进行维权。同时,我公司保留追究相关损坏我公司名誉人员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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