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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伸向无辜患者的黑手 ======================= 通过医疗卫生业内人士不断披露的信息,我国每年医疗损害致死的人数在50万以上(致伤、致残的不计其数)。这意味着约每一分钟在中国的医院里就要被过失致死一个人。这至少是机动车交通事故每年致死人数的5倍,是汶川地震致死人数的7倍。 可见,医疗事故是当今中国最为严重的灾难。 1. “法不责医”,犯罪零成本,医生享有“免责伤害权”!无良庸医肆无忌惮的残害贫苦百姓! 当今的很多医生已经疯狂到了灭绝人性的地步,这不是危言耸听。过度医疗造成人身伤害后,医生在第一时间不是治病救人,而是:隐瞒欺骗、篡改伪造隐匿病历、推卸责任。 “医改”把医生“改造”成从伤病者身上赚钱的商人、交易者,使金钱欲望之火在医疗界失控。一个病人进来,医生首先想的不是怎样尽快将病人治好,而是想的怎样在病人身上榨取更多的钱。于是各种五花八门的检查、各种高价的药物、进口的药物、滥用的抗生素,一股脑地蜂拥而上。理由当然多的是:全面检查有利于尽快明确诊断、使用贵重药品疗效快…… 他们是否想过,我们国家还有那么多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他们靠血汗工厂打工,挣来的钱还要养家糊口,维持一家老小的生计。” “医学会”是一个专门坑骗患者的组织,中国医疗的黑暗,都与“医学会”这个祸国殃民的组织有关。“医学会”的鉴定专家几乎都是医院的医生,他们既扮演运动员,又扮演裁判员的角色,今天你帮我鉴定,明天我帮你鉴定。“医学会”披着合法的外衣,却做着祸国殃民的事情,坑了患者、坏了医生、毁了卫生事业。“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医院跟法院之间是长期合作的关系,医疗受害人跟法院之间只是一锤子买卖,众所周知法院系统是腐败重灾区。 医疗律师提醒大众:司法鉴定机构的“参与度”(即责任程度)是非法的,是骗人的,因为医疗违法行为的责任程度,是法律命题,而非技术命题。 “因果关系”不是鉴定机构有能力、资质、权限鉴定的事项,因为它是法律概念,是法官的核心职责。 由于医学会、司法鉴定等机构长期坑骗医疗受害人,导致“法不责医”。 医生中的败类,认为在制造了医疗事故之后,反正有人照应遮掩,可以肆无忌惮地坑骗残害患者。 2. 黑心医院为了便于违规乱计费、多收钱,故意不主动向患者提供纸质的每日费用 很多医院存在长期乱收费的情况,被患者发现医院违规多收了钱,院方最大违法成本只是退钱。他们是骗到一个算一个,大多数没发现的患者就被医院坑了。 四川省遂宁市中心医院因违规收费,被卫生部通报处分。遂宁市中医院以“中药薰药治疗”为名,每天向每名患者收取23元病房消毒费用。有关部门同志告知:“薰药治疗跟病房消毒是两码事,这属于巧立名目乱收费”。院方和遂宁市卫生局却一直拒不清退非法所得。 黑心医院以种种借口不愿每天主动向患者提供纸质费用清单,他们甚至规定患者只能在出院时才能打印总费用清单。其真是目的是为了增加患者及时核对各收费项目的难度,降低医院违规乱计费、多收钱被发现的风险。因为出院时患者一般都会很忙乱,根本就没有时间和精力一一核对大量收费项目。有的患者住院达一两个月,这么长的时间跨度,也很难回忆多日以前具体用了哪些药的。医院让患者自己去查询机上看,不愿主动提供纸质每日费用清单,医院是担心黑纸白字的纸质费用清单被患者掌握后,成为他们违规乱计费多收费的腐败罪证。 如果院方每天主动提供纸质费用清单,患者及亲属就可以及时、方便地利用闲暇时间,慢慢核对各项费用,医院乱计费、多收钱的违法行为就很容易被暴露。 3. 发现医院不主动提供纸质每日费用清单,患者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投诉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文件精神,为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的透明度,增强患者诊疗信息透明化、提高病人对每日诊疗费用的可信度,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患者医药费用的了解和查询,接受患者监督。 1、医院向住院患者提供“每日费”服务,清单内容包括患者费用实行每日清单制度。一笔医药费用收费项目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2、医院各住院病区实行每日向住院患者提供当日费用清单并将患者清单送到患者手中,患者对清单中所列项目费用提出疑问时,病区记费人员应当及时明确解释。
3、出院时,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 若发现有医院有乱记费或与清单不符的收费项目费用,民众可向有关部门投诉。(遂宁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 张科长:13795888658; 何局长:13808269336; 物价局:0825-231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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