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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刑满释放人员在服刑时认识并成为好友,出狱后合伙潜入永新县境内连续多次入室盗窃。近日,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和陆某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周某(安福人)和陆某(四川遂宁人)在服刑期间认识并成为好友,两人相约出狱后合伙盗窃。2007年12月下旬,两人相继出狱后,流窜至永新县境内伺机盗窃;2009年1月1日,二人在永新县小屋岭工业园区一家药店盗走2600元现金、一台液晶电脑显示器和一些药材。得手后,周某考虑到自己的弟弟结婚要用烟,于是和陆某商量偷烟,陆某满口答应。1月12日凌晨,两人潜入永新县禾川镇一小店盗得香烟,除留一部分外,其余都变卖成现金后与陆某分赃;1月18日,陆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陆某被抓后,周某反而更大胆地实施盗窃。2月5日,周某在永新县樟桥饭店盗得一部手机及11600元现金,接着又潜入一批发店内盗走600多元现金;2月12日、15日,周某先后在该县象形乡和莲洲乡多次作案,盗得现金1500多元、手机4部和一些名贵药品。
2月20日,周某在永新县公安机关的严密布控下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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