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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快讯] 消防设施未保存完好 管理东方明珠的四川省明信物业公司被罚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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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0 12: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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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近日,河东消防大队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深入住宅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就住宅区内部消防基础设施配备是否齐全、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物管服务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上岗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排查。

  在检查到四川省明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东方明珠小区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随即,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河东消防大队对管理方四川省明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以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记者 贺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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