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遂宁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微信登陆
x
[qf_video w=443 h=960 poster=http://pic.app.suiningwang.com/20200413_182946_1586736354644.mp4?vframe/png/offset/0]http://pic.app.suiningwang.com/20200413_182946_1586736354644.mp4?306[/qf_video]
4月11日00时31分许,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遂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遂宁市城区G247线“杰宏食品厂”外发生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员受伤!
(现场图片来源网友爆料) 接指挥中心警情后,当日值班民警向新宇立即带领值班民辅警前往事故现场对交通事故进行前期勘查。根据现场初步勘查,该交通事故事发生在G247线“杰宏食品厂”外,系一辆未知名小车与由姜某驾驶并搭乘妻子杨红某、儿子姜子某的川J9332XX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姜某、杨红某、姜子某受伤,车辆受损,未知名小车逃逸现场。
接到报告后,张晓川大队长遂带领何鑫教导员、向宽副大队长及事故中队全体民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做进一步现场勘查、部署。4月11日05时32分许,姜某经遂宁市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上午7时许,案件侦办民警通过技术手段,一辆川J92XXX黑色传祺牌小型轿车有重大嫌疑!肇事驾驶人钟某某(男,遂宁市船山区新桥镇人)也逐渐浮出水面。
11日08时40分许,交警支队支队长熊文亲赴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召开事故研判工作会,实地督导案件侦破,并亲自担任抓捕总指挥。
4月11日10时40分,肇事嫌疑人钟某某在船山区新桥镇嫌疑人家中成功被抓获,对交通肇事逃逸供认不讳。肇事车辆川J92XXX黑色传祺牌小型轿车也在嫌疑人家中被挡获。
至此,在交警支队长亲自指挥下,一个从案发逃逸到被抓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仅用了10小时就告破!来源:遂宁交警直属一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