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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北部采气管理处委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磨溪022-X11井适应性改造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规定,现将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磨溪022-X11井适应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北部采气管理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磨溪022-X11井适应性改造工程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和经开区境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磨溪022-X11井站,改造北1集气站;新建磨溪111井集气复线管道1条,设计长度3.9km,管线设计输送规模为15×104m3/d;新建磨溪022-X11井集气复线管道1条,设计长度3.3km,管线设计输送规模为30×104m3/d。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北部采气管理处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25-2515737
电子邮箱:zhousf@petrochina.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凯旋下路175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8-85532681
电子邮箱:522849154@q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5号705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附件: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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