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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哇啥啥 于 2021-12-13 15:39 编辑
近日,姚某驾驶小型轿车由蓬溪县赤城镇普安大道向上游工业园方向行驶,行驶至国道318线2236km+50m(赤城镇普安大道普宁路口)时,将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王某撞倒在地致其当场死亡,车辆部分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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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姚某未仔细观察,未停车避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且超速行驶,承担此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对行人多一秒等待,对生命多一份关爱!(来源:蓬溪交警)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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