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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杂谈] @遂宁人,这些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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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0 17:24: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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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遂宁市市城区及周边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遂宁市G93绵遂高速、S11遂内高速和G42城南高速环线以内(船山区龙凤镇复兴社区场镇除外)以及蓬溪县金桥新区建成区、遂宁高新区保升镇场镇等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及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属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巡查、劝导和管理工作。
       三、在禁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许可。
       四、涉及烟花爆竹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涉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查处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
       五、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得在禁放区域内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市政府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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