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四川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和遂宁二中实验学校是从遂宁市两所老牌名校遂宁中学和遂宁二中改制而来,从原来的公办学校一变而为民办学校,因而收费标准大幅度提高。改制后的两校属于遂宁竟成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是遂宁市教育局局长张永福,总经理为遂宁二中校长许玉权。(《中国青年报》7月2日)
对此,从事民办教育研究的上海市教科院唐晓杰研究员分析说,这是典型的假改制,这两个学校的新校区都是由政府投资修建的,所有教职员工都是事业编制,由市财政支付工资福利……“这是典型的以假民办假改制来达到乱收费的目的”。(《南方都市报》7月2日)
我完全赞同唐研究员的分析。我关心的是,这种并不高明,就连当地百姓都一眼就能看出的“假改制”,为何能在当地实施?进一步深究,其答案是,运作这一“教改”的显然不仅仅是当地教育部门,而是当地政府领导做出的决策。
近年来,类似教改层出不穷。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依托名校建“独立学院”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教育改革”,与之相比,遂宁这样的“教改”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起初,独立学院发展势头红火,坊间“以二本的成绩获一本的证书”的传言,让考生纷纷报考独立学院,社会资金也乐于与名校联手。可是,“好景”不长,随着教育部明确要求独立学院必须“五独”(独立法人、独立校园、独立财务、独立师资、独立证书),独立学院的好日子也就不再,证书“贬值”、生源萎缩、名校的“品牌价值”严重缩水。
独立学院的困境,是诸多为了追求当前利益,不顾学校基本发展规律而设计的“教改”的前车之鉴。我相信,遂宁政府也是打过如意盘算的,认为只要通过一番运作、政府发文,老百姓就可以接受,然而,抛开政府不讲道义不说,这种做法从根本上是违法的,既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教育学校的管理规定,又违背《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兼职、参与企业管理的规定。
但我不认为这些真能成为未来教改的前车之鉴,相反,还会有更多的地区、更多的学校,为追逐利益而继续“假教改,真牟利”的教改之路。这是因为,教育改革的主导者,几乎可以无视老百姓的权益,而完全按照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去设计“改革”——在遂宁的改革中,如果有听证、家长委员会参与的环节,改革就几乎不可能推行;在独立学院建设过程中,如果有学校理事会、教师委员会、学生自治委员会参与改革决策,也不可能出现几年之间诞生几百所独立学院的“奇迹”。
上月底,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已经最终审议通过。笔者担心的是,由于仍旧没有老百姓参与决策的机制,在教育改革中会有更多的“假教改,真牟利”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