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9日,射洪交警在市城区开展第二波次“缉枪防暴、打击犯罪”专项行动,当晚21时40分许,执勤民警在金宸街挡获由文某驾驶号牌为川J****2小型普通客车,发现驾驶人说话有酒味,立即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检测结果为39.9/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文某中午喝了酒,自以为晚上开车没事,没想到还是被查。随后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在其尾箱内发现藏有管制刀具,在特警的配合下将其控制。
射洪交警温馨提示:酒精代谢情况因人而异,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万不可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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